证券代码:301297证券简称:富乐德公告编号:2025-062债券代码:124025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04月26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继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0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0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0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0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09月0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七)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09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5年05月0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九)2025年0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本次归属新增的291.76万股股份已于2025年06月13日上市流通。
(十)2025年0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06月1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21,068,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63147元人民币现金。2025年07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8月0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8月04日。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P=P
-V=10.72-0.0563147=10.66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0.72元/股调整为10.66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自2025年9月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