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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为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证公司合规运作,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四)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同时董事长可以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名人选;(五)对于无需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总监级别以上的管理层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六)三博脑科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部门经理等。公司产生并推荐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为:由总经理办公会推荐提名人选,经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
后确定。(七)对于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或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事项,由董事长决策。(八)公司预算方案以及预算外的所有支出由董事长决策。(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和总经理双向汇报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十)公司财务总监及分管投资管理部门的副总经理,向董事长和总经理双向汇报相关工作。(十一)其他根据本章程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对董事长授予的职权。
第一百四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一百四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低于总监级别的负责管理人员;(七)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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