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名,实到董事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