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证券简称:明阳电气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前述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迹象和减值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83,022,929.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项目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48,817,573.12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211,307.94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3,688,241.3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18,023.84 |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34,205,356.31 |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 20,656,422.58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548,933.73 |
| 合计 | 83,022,929.43 |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2,366,506.85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产品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存货项跌价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656,422.58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83,022,929.43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6月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83,022,929.43元,相应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