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董事7人,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董事王晨生、范玉军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许伟斌、谢志国、王瀛超、黄国飞,独立董事马弘、车海辚、李忠华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黄国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