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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解除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8日、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邦”)发生合同纠纷,江苏赛邦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力诺制药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6年3月12日,力诺制药通过银行查询获悉被冻结银行账户部分金额已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解除冻结情况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已解除冻结金额(元)未解除冻结金额(元)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937*****8909一般户40,760,000.0016,240,000.00

二、银行账户部分金额尚未解除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判决力诺制药承担赔偿责任1,610.7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1.84万元、承担保全费0.5万元,上述对应的金额尚未解除冻结。

三、银行账户部分金额尚未解除冻结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诺制药尚未解除冻结银行账户数量为1个,被冻结账户资金金额16,240,000.00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的标准,尚未解除冻结银行账户不是公司的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鉴于尚未解除冻结银行账户所涉及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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