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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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