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52证券简称:同星科技公告编号:
2026-003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02.544万股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68,200,000股增加至169,225,440股,注册资本由168,200,000元增加至169,225,440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2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22.544万元。 |
| 2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8,2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9,225,44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三、本次制定制度情况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制定 | 否 |
四、具体实施授权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其他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