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暨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01.89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269,198.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26.4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8,873.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4]967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正达凯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备注 |
| 万凯新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1204085029205555595 | 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 万凯新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街支行 | 1202196429900009929 | 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 | 本次注销 |
| 万凯新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2402940387 | 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 | 本次注销 |
| 正达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支行 | 2317580129100292458 | 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 | 232,000.00 | 231,555.74 | 99.81%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8,000.00 | 38,000.00 | 100% |
| 合计 | 270,000.00 | 269,555.74 | - |
注:
本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包含支付的发行费
203.35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办理了注销专项账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专户余额合计为23,860.38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均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基本账户。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