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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189证券简称:奥尼电子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日(星期三)

5、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世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74,315,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4,104,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10,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210,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210,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0%;反

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887%;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35%;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

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61%;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2.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62%;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8%。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62%;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9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8%。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吴世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52,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2.8027%。

吴世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25,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30%。吴斌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吴承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16%。

吴承辉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吴文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16%。

吴文健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黄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28,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1706%。

黄力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5.01选举ZHAOYONG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0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0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350%。

ZHAOYONG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李表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07,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354%。

李表正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吕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4,110,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6221%。

吕刚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嘉颖、刘玉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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