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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逸豪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逸豪新材2022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股,发行价为

2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328,007.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37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32.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67,133.4858,721.8932,648.38
2研发中心项目5,892.815,892.814,041.64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83,026.2974,614.7046,690.02

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完成。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其第一期年产4,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剩余年产5,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生产车间等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推进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其第一期年产4,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剩余年产5,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正在推进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即:对于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剩余年产5,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届时公司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也将整体完成。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本募投项目建设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宏观和行业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上述项目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且虽近年来铜箔下游需求稳步增长,但前些年行业内产能扩张较快,铜箔行业整体竞争仍较为激烈。因此,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科学、高效、合理、安全使用,公司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周期及投产计划较原计划有所延长。截至目前,其第一期已经完成,剩余年产5,5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的生产车间等已完成建设,正在推进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效益,公司在保持本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

3、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和高效。公司将加强对本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等综合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黄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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