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及贷款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2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担保额
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
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益客种禽”)、新泰众客饲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泰众客饲料”)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预计总额
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2,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
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
2026 年3 月16 日,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将同类担保对象中徐州润客食品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 万元调
剂至宿迁益客种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 年3 月26 日,为满足宿迁益客种禽与新泰众客饲料的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齐鲁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根
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宿迁益客种禽向南京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而形成全部债权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人民币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为新泰众客饲料向齐鲁银
行申请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担保
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经审批的担
保额度预计
(万元)
本次担保
前对被担
保方的担
保余额(万
元)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万元)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万
元)
是否
关联
担保
益客
食品
宿迁益客种禽 100 77.50 2,000 1,490 1,990 10 否
新泰众客饲料 100 64.53 2,000 0 1,000 1,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596971827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锋
5、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06-06
7、住所: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尹黄村
8、经营范围:爱拔益加肉鸡(父母代)养殖;爱拔益加肉鸡(商品代)、
种蛋销售;家禽养殖、销售;养殖服务技术推广;畜牧科学研究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场地设施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沭阳众客种禽有限公司持有宿迁益客种禽100%的股权
10、宿迁益客种禽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546,171.49 249,107,079.73 负债总额 116,249,434.61 193,057,661.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9,960,188.55 164,911,579.03 流动负债总额 101,822,744.55 189,989,590.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与仲裁事项)
- -
所有者权益 74,296,736.88 56,049,417.79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第三季度 营业收入 315,443,241.43 330,789,250.13 利润总额 15,339,175.14 -18,747,392.59 净利润 15,275,902.63 -18,747,392.59
11、宿迁益客种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泰众客饲料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新泰众客饲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782329758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庄荣乐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11-17
7、住所:新泰市汶南工业园
8、经营范围:浓缩料、配合饲料生产及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新泰众客饲料100%的股权
10、新泰众客饲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576,185.46 37,426,353.66 负债总额 34,518,227.72 24,151,424.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20,319.44 10,007,222.22 流动负债总额 34,433,242.77 23,965,564.7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与仲裁事项)
- -
所有者权益 18,057,957.74 13,274,929.03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第三季度 营业收入 424,386,302.43 341,108,224.46 利润总额 -3,929,117.43 -5,147,912.47 净利润 -5,062,400.97 -5,147,677.62
11、新泰众客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宿迁益客种禽与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4、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 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 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 日起三年。
7、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所称“甲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 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 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二)为新泰众客饲料与齐鲁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新泰众客饲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
4、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业务为贷款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贷款到期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的,保证期 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业务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类别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在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7、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 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 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五、担保方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宿迁益客种 禽、新泰众客饲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 险可控。宿迁益客种禽、新泰众客饲料不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89,425.75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为176,350.37 万元)的50.7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产业链合作伙伴累计提供的担保7,936.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当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宿迁益客种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二)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新泰众客饲料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