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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301099证券简称:雅创电子公告编号:

2026-0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

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

)公示方式:公司以张贴方式内部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中包含外籍员工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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