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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64债券代码: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之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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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结项情况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已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新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实施进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 | 31,000.00 | 18,719.21 | 10,946.30 |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 | 8,393.69(注) |
注:包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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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子项目“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1)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 | 实际使用资金占比(%)(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
|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 | 否 | 18,719.21 | 18,719.21 | 10,946.30 | 58.48% | 详见(注1) | 8,393.69(注2) |
注1:“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暂未建设且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注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的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基本按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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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暂未建设且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结项且“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因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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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