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证券简称:匠心家居公告编号:2025-05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实缴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15,038.05万元转入募投新项目“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MotoMotionCambodiaLimitedCompany”(暂定名,以下简称“匠心柬埔寨”),用于投资建设募投新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1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69元,共计募集资金145,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55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822.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新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新建的“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期为1年,建设投资于建设期全部投入。项目总投资额为15,038.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303.9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2,734.08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20万套智能电动沙发、10万套智能电动床和20万套智能电动沙发配件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的情况
公司募投新项目“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是通过全资子公司“MotoMotion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匠心香港”)作为投资路径公司,最终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匠心柬埔寨,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15,038.05万元向匠心香港一次性汇款,通过匠心香港再出资实缴匠心柬埔寨。
四、本次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接收募集资金的路径公司匠心香港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匠心柬埔寨均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可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本次实缴出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匠心家居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匠心家居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