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5-21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相关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环境”)2%的股权已于2025年10月出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信测环境49%股权,信测环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本次出售股权交割日,公司为信测环境已提供且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共计300万元;截至股权交割日,该笔借款尚未归还本息合计397.2万元。信测环境出表后公司尚未收回的上述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
3、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相关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出售信测环境股权的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10月,公司将其持有的信测环境2%股权出售至自然人吕在先、刘万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信
测环境49%股权,信测环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信测环境已完成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相关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相关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情况
信测环境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信测环境51%股权。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自2023年3月,公司陆续以自有资金向信测环境提供借款用于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截至本次出售股权交割日,信测环境尚未归还公司借款本金共计300万元,逾期借款利息97.2万元。信测环境出表后公司尚未收回的上述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
该债权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相关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一:吕在先
2、身份证号码:420102********2477
3、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花好园A-1座11D
4、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交易对手二:刘万宾
6、身份证号码:500381********8653
7、住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百燕村1组
8、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07-31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珠路95号之二
4、注册资本:1428.57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吕在先
6、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1%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2 | 吕在先 | 32.83% | 吕在先 | 33.83% |
| 3 | 刘万宾 | 9.31% | 刘万宾 | 10.31% |
| 4 | 徐伟 | 4.9% | 徐伟 | 4.9% |
| 5 | 吴晓锋 | 1.225% | 吴晓锋 | 1.225% |
| 6 | 杨锦 | 0.735% | 杨锦 | 0.735% |
| 合计 | - | 100% | - | 100% |
7、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信测环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信测环境实际控制人为吕在先。
8、经营范围: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海洋环境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性污染监测;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4,043,238.79 | 33,224,573.08 |
| 负债总额 | 14,503,304.44 | 16,539,397.39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9,539,934.35 | 16,685,175.69 |
| 项目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490,704.55 | 18,078,906.9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45,241.34 | -3,935,198.60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无 | |
、信测环境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信测环境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除上述借款外,公司未对信测环境提供其他财务资助,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公司与信测环境签订借款合同,2023年
月与2023年
月,公司以自有资
金向信测环境提供借款200万元和100万元用于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期限为12个月,信测环境及其他第三方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本次借款的借款年化利率为0%,若借款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借款利息自动调整为按月息2%标准计收逾期期间利息。截至本次出售股权交割日,信测环境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共计300万元,逾期借款利息97.2万元。信测环境未归还借款本息合计
397.2万元(利息将按照借款本金和逾期天数计算)。
(二)还款安排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信测环境欠付公司的300万元,由信测环境采取分期还款(不超过24个月)的方式支付给公司,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还款期数 | 截止日期 | 当期最低还款额 | 累计还款额 |
| 第1期 | 2025年12月30日 | 125000.00 | 125000.00 |
| 第2期 | 2026年1月30日 | 125000.00 | 250000.00 |
| 第3期 | 2026年2月28日 | 125000.00 | 375000.00 |
| 第4期 | 2026年3月30日 | 125000.00 | 500000.00 |
| 第5期 | 2026年4月30日 | 125000.00 | 625000.00 |
| 第6期 | 2026年5月30日 | 125000.00 | 750000.00 |
| 第7期 | 2026年6月30日 | 125000.00 | 875000.00 |
| 第8期 | 2026年7月30日 | 125000.00 | 1000000.00 |
| 第9期 | 2026年8月30日 | 125000.00 | 1125000.00 |
| 第10期 | 2026年9月30日 | 125000.00 | 1250000.00 |
| 第11期 | 2026年10月30日 | 125000.00 | 1375000.00 |
| 第12期 | 2026年11月30日 | 125000.00 | 1500000.00 |
| 第13期 | 2026年12月30日 | 125000.00 | 1625000.00 |
| 第14期 | 2027年1月30日 | 125000.00 | 1750000.00 |
| 第15期 | 2027年2月28日 | 125000.00 | 1875000.00 |
| 第16期 | 2027年3月30日 | 125000.00 | 2000000.00 |
| 第17期 | 2027年4月30日 | 125000.00 | 2125000.00 |
| 第18期 | 2027年5月30日 | 125000.00 | 2250000.00 |
| 第19期 | 2027年6月30日 | 125000.00 | 2375000.00 |
| 第20期 | 2027年7月30日 | 125000.00 | 2500000.00 |
| 第21期 | 2027年8月30日 | 125000.00 | 2625000.00 |
| 第22期 | 2027年9月30日 | 125000.00 | 2750000.00 |
| 第23期 | 2027年10月30日 | 125000.00 | 2875000.00 |
| 第24期 | 2027年11月30日 | 125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万元 |
注意:以上每期还款金额为最低限额,如以上每期还款金额低于信测环境当期实际营收或应收账款的30%,则信测环境应按当期其实际应收或应收账款的30%,归还欠款。
(三)违约条款
、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信测环境按期归还上述欠款
万元后,逾期利息,公司予以减免。
、根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如信测环境违约,连续
个月未按第一条还款计划归还上述欠款或
个月内未全部归还公司
万元借款,则公司有权要求信测环境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并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且公司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由信测环境承担。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信测环境的股权导致被动构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实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信测环境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根据《还款协议书》约定,股权交易各方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后续安排,信测环境承诺以其收到的应收账款优先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信测环境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信测环境提供借款用于信测环境
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旨在保证被资助对象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借款均发生在股权交割日前。
2、信测环境经营情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虽然信测环境及其他第三方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或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信测环境已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约定了还款安排,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股权交割日,公司对信测环境已提供且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本息共计
397.2万元,其中信测环境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共计300万元,逾期借款利息9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八、其他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笔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