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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300931证券简称:通用电梯公告编号:2025-05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大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12,0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持有本公司股份13,6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7%)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9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近日收到宁波宁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604,800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5%的相关披露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9月8日
权益变动过程宁波宁聚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宁聚持有公司股份12,0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67%降至4.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通用电梯股票代码300931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604,8000.67
合计1,604,8000.6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612,0005.6712,007,200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12,0005.6712,007,200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函》;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上表中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公司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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