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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300931证券简称:通用电梯公告编号:2025-05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2人,代表股份130,881,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113,40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8人,代表股份17,473,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3人,代表股份11,898,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代表股份8,03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6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7人,代表股份3,861,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顾秦华及郑长虹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4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59,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9%;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5%;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4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5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4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5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23,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8%;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如下:

5.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8%;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8%;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8《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0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5.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8%;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2%。

5.11《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0,82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天龙律师、常睿豪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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