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10证券简称:瑞丰新材公告编号:
2025-05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025-05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6,04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1%)的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石化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中石化资本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占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持股比例由
12.18%下降至
11.97%,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栋第2层215单元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中石化资本因自身资金安排,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21%,持股比例由12.18%下降至11.97%。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瑞丰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910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 |||||
| A股 | 611,400 | 0.21 | 0.21 | |||||
| 合计 | 611,400 | 0.21 | 0.2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 |||
| 中石化资本 | 合计持有股份 | 36,040,900 | 12.18 | 12.41 | 35,429,500 | 11.97 | 12.2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040,900 | 12.18 | 12.41 | 35,429,500 | 11.97 | 12.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注:以上所有表格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中石化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 ||||||||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