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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0856证券简称:科思股份公告编号:2025-058债券代码:123192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

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70,6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5年8月7日至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减持均价为11.26元/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久京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旭明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科思投资
住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62号综保大厦A座901-4室(江宁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南京科投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201办公室(未来科技城)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7日至今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8月7日至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2,652,000股减少至293,20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63.62%下降至61.64%,权益变动超过1%。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科思股份股票代码30085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945.001.99
合计945.001.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周久京合计持有股份2,310.004.861,365.002.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10.004.861,365.00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周旭明合计持有股份2,100.004.412,100.004.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5.001.10525.00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1,575.003.311,575.003.31
科思投资合计持有股份24,738.0052.0024,738.0052.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738.0052.0024,738.005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京科投合计持有股份1,117.202.351,117.20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17.202.351,117.20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0,265.2063.6229,320.2061.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690.2060.3127,745.2058.33
有限售条件股份1,575.003.311,575.003.3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本公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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