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41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057,235.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362,364.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6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光耗材”)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于2020年7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101375405448 | 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134661000013000031761 | 彩色墨粉项目、黑色墨粉项目 |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323.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704.62万元(其中中船汉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791.63万元,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912.9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8,717.84万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投资进度 | 实施主体 |
| 1.彩色墨粉项目 | 11,500.00 | 9,148.00 | 4,261.55 | 4886.45 | 46.58% | 汉光耗材 |
| 2.黑色墨粉项目 | 1,981.00 | 1,981.00 | 1,400.63 | 580.37 | 70.70% | 汉光耗材 |
| 3.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 5,062.00 | 5,062.00 | 1,516.45 | 3,545.55 | 29.96% | 中船汉光 |
|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5,800.00 | 5,800.00 | 151.14 | 5,648.86 | 2.61% | 中船汉光 |
| 5.补充流动资金 | 5,993.24 | 5,993.24 | 5,993.24 | - | 100.00% | 中船汉光 |
| 合计 | 30,336.24 | 27,984.24 | 13,323.01 | 14,661.23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公司拟对“彩色墨粉项目”进行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增加、实施方式调整和项目延期,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的未确定使用用途的2,352万元募集资金、“黑色墨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80.37万元用于调整后的“彩色墨粉项目”;拟终止“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施新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并将拟终止的两个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9,194.41万元、中船汉光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91.63万元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上述事项改变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1.彩色墨粉项目 | 9,148.00 | 12,080.37 | 4,261.55 | 汉光耗材中船汉光 | 拟增加投资 |
| 2.黑色墨粉项目 | 1,981.00 | 1,400.63 | 1,400.63 | 汉光耗材 | 已完成 |
| 3.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 5,062.00 | 1,516.45 | 1,516.45 | 中船汉光 | 拟终止 |
|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5,800.00 | 151.41 | 151.14 | 中船汉光 | 拟终止 |
| 5.补充流动资金 | 5,993.24 | 5,993.24 | 5,993.24 | 中船汉光 | 已完成 |
| 6.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 —— | 9,986.04 | 0 | 中船汉光 | 新实施 |
| 合计 | 27,984.24 | 31,127.87 | 13,323.01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改变,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金额为12,918.41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4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对“彩色墨粉项目”进行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增加、实施方式调整和项目延期
、“彩色墨粉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彩色墨粉项目”总投资为11,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厂房、新增
组(
条)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500吨/年,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
月
日。项目实施主体为汉光耗材。(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2年
月
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该项目“变
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项目不再新建彩粉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具体如下:
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公告》。
(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彩色墨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
月
日延期至2025年
月
日。(
)截至2025年
月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261.55万元,投资进度
46.58%,新增彩色墨粉产能
吨/年。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了进行现金管理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彩色墨粉项目”拟调整的原因近年来,为确保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避免造成产能闲置,公司根据墨粉市场需求,审慎分步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在完成
条生产线建设后,没有立即投入剩余
条生产线的建设。同时,根据灌装墨粉市场需求增加等情况,公司
| 序号 | 事项 | 变更/调整前 | 变更/调整后 | ||
| 一 | 实施地点 | 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船路12号 | 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 | ||
| 二 | 实施方式 | 拟使用募集资金在现有厂区新建6#车间。 | 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汉光重工现有厂房。 | ||
| 三 | 投资总额 | 工程费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工程费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 1 | 建筑工程费 | 2,614.24 | |||
| 2 | 工艺设备购置费 | 5,517.53 | 设备工程费 | 7,336.1 | |
| 3 | 工艺设备安装费 | 91.78 | 安装工程费 | 352.7 | |
| 4 | 其他费用 | 902.35 | 其他费用 | 298.9 | |
| 5 | 基本预备费 | 785.07 | 基本预备费 | 281.3 |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589.00 | 铺底流动资金 | 879.0 | |
| 7 | 合计 | 11,500.00 | 合计 | 9,148.0 | |
| 四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相应调整了生产经营策略,适度加大了灌装墨粉生产业务,原计划供剩余2条生产线利用的厂房被改造为自动化灌装车间。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产业发展计划,公司拟开始剩余2条生产线的建设,由于没有现有厂房和库房可利用,公司拟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建设生产厂房1座、库房1座;另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拟新增3套墨粉球形化设备。由于该项目拟实施的地点汉光耗材产业园土地产权归属中船汉光,因此该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中船汉光,由中船汉光负责厂房、库房等土建工程。
3、拟调整后的“彩色墨粉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拟在“彩色墨粉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进行如下调整: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12,32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12,080.37万元(在项目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9,148.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募集资金2,932.37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汉光耗材以自有资金补足。
建设内容增加3#墨粉厂房、3#墨粉库房,增加3套墨粉球形化设备。
实施方式由利用汉光耗材产业园现有厂房调整为:2条生产线利用汉光耗材产业园现有厂房;2条生产线拟通过在汉光耗材产业园新建3#墨粉厂房和3#墨粉库房实施。
实施主体增加中船汉光,其中中船汉光负责建设墨粉厂房和库房等土建工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如下:
| 序号 | 事项 | 变更/调整前 | 变更/调整后 |
| 一 | 实施内容 | 新增1组(4条)生产线 | 新增1组(4条)生产线,新增3套墨粉球形化设备;新建3#墨粉厂房、3#墨粉库房 |
| 二 | 实施地点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汉光耗材产业园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汉光耗材产业园 |
| 三 | 实施主体 | 汉光耗材 | 汉光耗材、中船汉光 |
| 四 | 实施方式 | 拟利用汉光耗材产业园现有厂房 | 2条生产线利用汉光耗材产业园现有厂房;2条生产线拟通过在汉光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因汉光耗材为“彩色墨粉项目”实施主体,2020年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中船汉光将汉光耗材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募集资金划至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形成中船汉光对汉光耗材的债权。本次项目调整后,中船汉光建设土建工程所需的资金,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将募集资金由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划至中船汉光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相应减少中船汉光对汉光耗材的债权。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墨粉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墨粉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引导和长期支持的产业领域,墨粉的研制生产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中鼓励发展的技术方向,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发展的领域。现阶段我国对于办公耗材提倡使用国产化产品,尽可能的实现替代进口产品,国产化替代市场具有广阔市场空间。随着全球打印耗材产业重心向中国转移,中国的耗材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据智研咨询《中国碳粉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者策略分析报告》,我国碳粉行业近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市场规模和需求量均呈增长态势。随着对色彩追求的消费升级以及彩色打印机的日益普及,彩色墨粉市场需求量逐步增长。目前,国内彩色墨粉市场大部分被溢价高的国外品牌占据,缺乏既有质量保证、又有价格优势的品牌兼容国产化彩色墨粉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打破国外跨国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垄断地位、提升我国办公自动化耗材的技术水平及装备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实施该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
| 耗材产业园新建3#墨粉厂房和3#墨粉库房实施 | |||||
| 五 | 投资总额 | 工程费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工程费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 1 | 设备工程费 | 7,336.1 | 建筑工程费 | 1,787.6 | |
| 2 | 安装工程费 | 352.7 | 工艺设备购置费 | 9,309.0 | |
| 3 | 其他费用 | 298.9 | 工艺设备安装费 | 594.8 | |
| 4 | 基本预备费 | 28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25.7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879.0 | 基本预备费 | 107.9 | |
| 6 | 合计 | 9,148.0 | 合计 | 12,325.0 | |
| 六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
场需求及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公司是国内早期从事打印复印静电成像耗材及设备业务的企业之一,是早期实现墨粉国产化的企业之一,在耗材产业国产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及引领作用,凸显了民族品牌的力量及价值,是国内既能大规模生产墨粉又能大规模生产OPC鼓的企业。公司墨粉产品适配广泛、质量稳定,主流墨粉型号可适配多达100余款打印设备,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凭借自身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久的稳定合作关系,客户覆盖中国、北美、南美、欧洲、东南亚等全球各地。目前,公司墨粉主要以黑色墨粉为主,彩色墨粉占比较小;目前公司已具备生产彩色墨粉的能力,正积极开拓相关市场,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彩色墨粉产能以满足彩色墨粉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彩色墨粉的生产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进而大力推动公司彩色墨粉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该项目拟在中船汉光汉光耗材产业园实施,汉光耗材产业园归中船汉光所有,产权清晰。
项目实施可能会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技术被追赶超越等风险,公司制定了应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新产品的量产来平衡产品降价的风险,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二是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寻找成本更低的替代原材料等方式全面降低成本,以应对竞争加剧的风险;三是创新销售方式,强化销售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办公耗材产业链协同效应,努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彩色墨粉产能共计1,500吨/年(含已建成投产的2条生产线)。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年,实现净利润1,906万元/年,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二)拟将存放于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的未确定使用用途的2,35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的“彩色墨粉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调整了“彩色墨粉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剩余的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为2,352万元(不含利息),该部分资金一直存放于汉光耗材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拟将以上2,352万元募集资金改变使用用途,用于调整后的“彩色墨粉项目”。
(三)拟使用“黑色墨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0.37万元
“黑色墨粉项目”已按期完成建设并投产,该项目新增黑色墨粉产能2,500吨/年。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资金投入已全部完成,已使用募集资金1,400.63万元,投资进度70.70%,节余募集资金580.37万元。项目出现节余原因为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投资成本。
公司拟将“黑色墨粉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0.37万元用于调整后的“彩色墨粉项目”。
(四)拟终止“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45.55万元改变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1、原“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06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7条激光有机光导鼓(即“OPC鼓”)生产线,新增产能2,604万支/年。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36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船汉光。
(2)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2年2月28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4)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5)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16.45万元,投资进度29.96%,新增OPC鼓产能2,500万支/年。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了进行现金管理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项目终止后,已建成的生产线将继续使用。
2、终止“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的原因
前期,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市场需求等情况,加之持续进行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使得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现阶段生产制造的需要。为了使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近期公司计划对原有部分落后老旧生产线进行逐步更新淘汰,以及根据市场需求、公司未来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计划进行产业升级,为满足后续产能需求,公司拟继续开展生产线建设。由于原定建设生产线的老厂区已不满足日益提高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以及新型智能化生产线布局需求,原募投项目计划建设的生产线已不适用现代化生产理念,公司拟终止原“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3,545.55万元用途变更为新募投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耗材产业园区)项目”,新项目拟在汉光耗材产业园建设适应最新市场需求的激光有机光导鼓现代化智能化生产线。
(五)拟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648.86万元改变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1、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总投资为5,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8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新产品研发项目,购买相关研发仪器设备。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24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船汉光。
(2)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1.14万元,投资进度2.61%,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了进行现金管理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项目终止后,已购买的研发设备将继续使用。
2、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原因
公司现有研发设备能够较好满足公司现有研发需求,暂时不需要大规模开展项目建设,同时由于拟实施的新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所需资金不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主要业务的战略布局进度,资金优先保障产能建设,公司拟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648.86万元用途变更为“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耗材产业园区)项目”。未来待公司有研发需求时,将使用自有资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六)拟使用中船汉光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91.6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用于存放“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等项目募集资金的中船汉光募集资金专户,共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91.63万元。公司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七)拟实施新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2)实施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汉光耗材产业园
(3)实施主体:中船汉光
(4)建设内容:新增OPC鼓涂布生产线2条、鼓基生产线、检测设备、配液设备等工艺设备;新建OPC鼓生产厂房1座、配液厂房1座、OPC鼓成品库房1座,化学材料库房1座。
(5)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41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9,986.04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中船汉光以自有资金补足。
项目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1 | 建筑工程费 | 5,322.9 |
| 2 | 工艺设备购置费 | 3,724.0 |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66.3 |
| 4 | 基本预备费 | 401.8 |
| 5 | 合计 | 10,415.0 |
备注:根据公司长远规划、智能化生产线布局需要以及节约建设资金目的,OPC鼓生产厂房按照可布置4条OPC鼓生产线标准规划建设,该厂房建设费用按照2条生产线占用面积比例分摊50%计入本募投项目。
(
)项目建设周期为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8年
月
日。
、项目可行性分析
激光有机光导鼓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同时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引导和长期支持的产业领域,OPC鼓的国产化、产业化一直是国家高技术产业政策中极为重视和长期支持的,曾两次列入国家“863”重大高科技攻关项目,被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和《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发展的领域。现阶段我国对于办公耗材提倡使用国产化产品,尽可能的实现替代进口产品,国产化替代市场具有广阔市场空间。经过多年的技术跟踪、合作开发、进口替代和自主研发,我国在有机光导鼓、墨粉等耗材方面的技术不断突破,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人工、原材料等要素成本较低、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集群,具备了较好的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随着全球打印耗材产业重心向中国转移,中国的耗材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根据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2023年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发展与改革报告》,国产兼容耗材行业仍然具有较强竞争力,国内通用耗材质量的提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逐渐获得国内厂家和国外硬件厂商的认可,行业龙头企业已成为国内整机的首选和主力供应商。因此,实施该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及公司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是国内早期从事打印复印静电成像耗材及设备业务的企业之一,曾最早实现OPC鼓的国产化和产业化,在耗材产业国产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及引领作用,凸显了民族品牌的力量及价值,是国内既能大规模生产墨粉又能大规模生产OPC鼓的企业。公司同时已经全面掌握了OPC鼓的鼓基加工、涂层配方、电子产生材料(CGM)合成、电子传输材料(CTM)合成、自动化涂布生产线系统集成等技术,产品覆盖各种规格的OPC鼓,共有
大系列
多种型号。
公司现有生产OPC鼓的老厂区已不满足日益提高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以及新型智能化生产线布局需求,同时公司计划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的落后生产设备,更新为适应最新市场需求、自动化程度高、生产效率高、能耗更低的生产线,为了满足后续产能需求,公司拟在汉光耗材产业园新建厂房等基础设施,布局现代化智能化生产线,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水平,推动公司办公耗材产业向高附加值、高效率、精益化、智能化升级。汉光耗材产业园归中船汉光所有,产权清晰。
项目实施可能会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技术被追赶超越等风险,公司制定了应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新产品的量产来平衡产品降价的风险,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二是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寻找成本更低的替代原材料等方式全面降低成本,以应对竞争加剧的风险;三是创新销售方式,强化销售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办公耗材产业链协同效应,努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OPC鼓产能4,000万支/年。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1.05年,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八)拟改变后的募投项目情况
上述事项改变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1.彩色墨粉项目 | 9,148.00 | 12,080.37 | 4,261.55 | 汉光耗材中船汉光 | 拟增加投资 |
| 2.黑色墨粉项目 | 1,981.00 | 1,400.63 | 1,400.63 | 汉光耗材 | 已完成 |
| 3.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 5,062.00 | 1,516.45 | 1,516.45 | 中船汉光 | 拟终止 |
|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5,800.00 | 151.14 | 151.14 | 中船汉光 | 拟终止 |
| 5.补充流动资金 | 5,993.24 | 5,993.24 | 5,993.24 | 中船汉光 | 已完成 |
| 6.激光有机光导鼓(耗材产业园区)项目 | — | 9,986.04 | 0 | 中船汉光 | 新实施 |
| 合计 | 27,984.24 | 31,127.87 | 13,323.01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募投项目改变是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市场环境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拟投入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改变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汤健 | 岑平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