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易天股份: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或“子公司”)60%的股权。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易天半导体少数股东黄招凤持有的易天半导体4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00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36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易天半导体的持股比例将由60%增加至100%,易天半导体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黄招凤持有的易天半导体4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黄招凤

身份证号:350628XXXXXXXXXXXX住址:福建省平和县XXXXXXXXXX黄招凤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黄招凤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易天半导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清涛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D9H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易天半导体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收购前本次股权收购后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060%1000100%

黄招凤

黄招凤40040%00
合计1000100%1000100%

注:股权结构具体以股权收购完成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3、易天半导体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5,777.136,002.06
总负债14,632.7514,963.21
净资产-8,855.63-8,961.15
应收款项总额205.66312.70
项目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85.4498.79
营业利润-5,221.45-114.33
净利润-5,979.15-11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55-22.58

注:上述财务数据2024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4、易天半导体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5、其他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经查询,易天半导体存在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查询,易天半导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易天半导体的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截至目前不存在为易天半导体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易天半导体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易天半导体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

四、定价依据

根据易天半导体的资产负债和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并经交易各方确认,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易天半导体进行审计,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作价拟为人民币1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易天半导体少数股东黄招凤持有的易天半导体4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36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

五、本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黄招凤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形式、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退出目标公司。

2、目标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且不含有任何留置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期权、请求权或其他性质的第三方权利、权益限制。

3、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将目标股权作价人民币壹元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受让目标股权。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完成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二)债权债务情况

自本协议正式签订且目标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后(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内部文件签署流程等),目标公司一切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及新任股东享有、承担。

(三)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本次转让的目标股权清晰,甲方对目标股权拥有完全的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未就目标股权与任何第三人存在任何争议、纠纷、诉讼或潜在争议、纠纷、诉讼。目标股权不存在任何负债、担保、权利负担或其他权利瑕疵。

2、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甲方未对目标股权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对目标股权与任何第三方存在任何涉及目标股权的转让、让渡、委托管理全部或部分权利或权益等限制或负担约定、安排;如有则应当向乙方披露,否则将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目标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资产无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担保、转让、委托管理、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让渡或限制。

4、甲方保证在其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和任职目标公司总经理期间,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代表公司对外作出的承诺或签署的债务,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导致目标公司承担任何违约、侵权或支付义务的交易、担保或利益安排,或者存在可能使目标公司面临法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的行为。

5、甲方保证其利用乙方、目标公司的平台或者资源获得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所有权归属目标公司,未经目标公司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6、甲方保证其退出目标公司后积极配合办理诉讼、仲裁等相关事宜,及时传达法院、仲裁委等相关部门送达的文书。如需甲方出庭作证或配合办理公证等事项,甲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协助,并及时回复目标公司的询问(如有)。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涉及税费及其他费用的,均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论目标股权转让款是否支付,甲方均不得再就目标股权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签订法律文件或采取任何方式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或担保、转让、委托管理、全部或

部分权利的让渡或限制,不得以目标公司股东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目标公司有关的协议,不得以目标公司股东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所涉及股权转让事宜,及因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而相互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及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相应权利方许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及目标股权的交割,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修订章程、移交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资料、各种无形资产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必要的签字、U盾认证等。

4、本次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后,甲方完全退出目标公司,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前的全部债权与已知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陈述与保证,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应直接按照所转让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主张损失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获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易天半导体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亏损,2025年第一季度亏损有所收窄,公司本次收购股权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但本次收购有利于加强公司对易天半导体的管理,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易天半导体的持股比例由60%增加至100%,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易天半导体《2024年度审计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