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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康生化: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300804证券简称:广康生化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9日-2025年9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期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本次减持占总股本的比例
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54.7604465,6000.6292%

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本次减持占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华拓至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56.700033,8000.0457%
大宗交易55.4000766,2001.0354%
小计--800,0001.0811%
深圳市华拓至远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56.700036,2000.0489%
大宗交易55.4000713,8000.9646%
小计--750,0001.0135%
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56.3407204,4000.2762%
合计--2,220,0003.0000%

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及价格: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3、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共同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0,0001.8243%884,4001.1951%
深圳市华拓至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0,0001.0811%00%
深圳市华拓至远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50,0001.0135%00%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50,0000.8784%445,6000.6022%
合计3,550,0004.7973%1,330,0001.7973%

注:上述股东减持前后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已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意向、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②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承诺减持安排如下:A、实施减持的条件:a.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已届满;b.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B、减持价格: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

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C、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D、减持数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③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更严格的披露时间的,从其规定;

⑤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拓至盈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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