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康生化”)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林阳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林阳涵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林阳涵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林阳涵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林阳涵先生: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旧金山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助理;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至今,任广康生化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广东融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1月至今,任新康有限公司董事。
林阳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阳涵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丹群先生之外甥,同时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蔡绍欣先生之外孙。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阳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阳涵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