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证券简称:指南针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展新”)拟将其向公司提供的两笔合计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背景
1.借款①: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3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广州展新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4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上述借款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年,借款适用的年利率自原合同期限届满后次日起调整为
5.3385%,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因广州展新股票质押利率向下调整,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4年4月26日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利率同步向下调整为
4.2708%,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5年2月10日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上述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年,借款利率为4.2708%,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2.借款②: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5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广州展新向公司提供1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为4.2708%;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5年4月10日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借款利率由
4.2708%调整为
4.0572%,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6年2月12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将上述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年,借款利率为3.4166%,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广州展新于2026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上述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年,借款利率为3.4166%,其他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可提前还款,借款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算,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资金来源为广州展新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指南针股票获取的资金。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广州展新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40,158,477股,持股比例为39.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广州展新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需回避表决。(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广州展新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民营企业 |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06房 |
| 法定代表人 | 徐兵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0年7月1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558376656A |
| 股权结构 | 黄少雄持股35.50%徐兵持股25.00%陈锋持股15.00%熊明宇持股8.80%聂澎持股7.40%常承持股3.40%刘炳海持股3.40%朱曦持股1.50%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二)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展新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546,784.62万元,净资产为186,985.10万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11,286.06万元,净利润为6,864.7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展新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1,091,095.51万元,净资产为223,683.69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52,906.12万元,净利润为9,866.52万元。
(三)广州展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广州展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广州展新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来源于其向中信证券质押其持有的部分指南针股票获取的资金,广州展新亦需向中信证券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通过下述方式确定:
广州展新向公司收取的利息=广州展新支付给中信证券的利息+与此直接相关的税费
因此,本次借款系广州展新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亦未从中获利。同时,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3.借款利率:年利率为3.4166%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二)《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借款期限:不超过
年3.借款利率:年利率为
3.4166%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系广州展新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支持,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本次借款事项,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州展新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四)》;4.《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