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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萍女士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肖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肖萍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181059

传真:010-62182584

邮箱:ir@ncsch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3 号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肖萍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肖萍女士简历肖萍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金融部资金经费处高级主管、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肖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肖萍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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