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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 奥会展”)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 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背景与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组织境外展览服务,深化布局“一带一路”、金 砖国家及RCEP 三大市场,计划在印尼、越南、巴西、墨西哥、波兰、 阿联酋、沙特、日本等国家举办展会。本公司需要支付境外供应商展 馆相关成本以及参展人员境外成本等,主要以美元、阿联酋迪拉姆等 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业务的 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 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 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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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较 大波动时,仍能维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

二、业务种类

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

三、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金额不超过等值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 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 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 个月。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境外展览服务业务为 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 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 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 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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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 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 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 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 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修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根据 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 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等 规定进行完善,能够进一步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 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 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具体业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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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部门和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 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 期向公司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 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 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中。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 在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等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公司财务稳 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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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结 合了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全体委员 同意该项业务的开展,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与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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