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证券简称:德恩精工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关于选举雷永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雷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贺圣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 |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人 | ||
| 2.01 | 《关于选举沈倩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冯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3)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9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0 |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1 |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2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3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3.00、4.01和4.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提案4.00需逐项表决。
5、上述提案1.00、2.00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分别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采用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14: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9号(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9号(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谢龙德
(3)联系电话:028-38858588
(4)传真:028-38858588
(5)邮箱:zhengquanbu@cpt-world.com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80”,投票简称为“德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01 | 《关于选举雷永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2 | 《关于选举雷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3 | 《关于选举贺圣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关于选举沈倩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2 | 《关于选举冯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3 | 《关于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3.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3) |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9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10 |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11 |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12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13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及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备注: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 |
附注:
1、登记时间内以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证券部收到为准。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19日17:30之前以邮件、信函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邮件、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