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证券简称:智莱科技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4.01 | 提名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提名王兴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提名陈才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4 | 提名干龙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5 | 提名夏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5.01 | 提名邓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2 | 提名郝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3 | 提名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1、2.01、2.0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4、5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择,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0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2.0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2.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2.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3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4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4.01 | 提名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4.02 | 提名王兴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4.03 | 提名陈才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4.04 | 提名干龙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4.05 | 提名夏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5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5.01 | 提名邓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5.02 | 提名郝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 5.03 | 提名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做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1
2、投票简称:智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附件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附件一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