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证券简称:德方纳米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概述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枋亿纬”)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函》,同意为德枋亿纬的该笔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00MA6Q9D4P6U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1年4月26日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街道三岔社区居委会三元路70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任诚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60%的股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05,892.75 | 368,532.50 |
| 负债总额 | 314,836.96 | 283,528.96 |
| 银行贷款总额 | 164,703.67 | 116,675.34 |
| 流动负债总额 | 264,812.36 | 204,057.93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 净资产 | 91,055.79 | 85,003.54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40,703.03 | 262,862.50 |
| 利润总额 | -17,165.74 | -6,458.31 |
| 净利润 | -15,619.15 | -6,108.51 |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德枋亿纬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就被保证人,作为承租人与受益人作为出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项下被保证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
5、保证范围: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应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租金、所定损失金、迟延违约金、手续费、押金、其他应付款项、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用、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拍卖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相应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的违约责任以及相应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担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的保证期间为相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主合同项下的被保证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叁(3)年止。
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枋亿纬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在公司为德枋亿纬提供担保时,德枋亿纬已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德枋亿纬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53,029.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70%;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453,029.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70%;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