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证券简称:天地数码公告编号:2025-069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67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1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8297%)的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57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99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
| 1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827,695 | 5.8369% | 5.9201% |
| 2 | 钱小妹 | 2,847,608 | 1.8828% | 1.9097% |
| 合计 | 11,675,303 | 7.7197% | 7.8297% | |
注: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51,240,4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为2,125,500股;2、表格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升华集团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2)钱小妹女士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 减持股东 |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473,300 | 2.9577% | 2.9999% |
钱小妹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升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公司减持时,应当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5、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6、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同时应当遵守《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华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股东严金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严金章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3,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受让方为钱小妹女士。钱小妹女士承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小妹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升华集团、钱小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小妹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