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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79号(第一页,共二页)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华宝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79号

(第二页,共二页)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华宝股份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5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曹翠丽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2026年3月20日吴小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3,389.15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下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57,262,278.51元;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人民币26,588,450.88元,累计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共计人民币357,982,747.01元。加上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12,562,587.36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2,562,587.36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6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本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余额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811020101210083843912,762,225.80
2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63299301118,922,417.89
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1506603007419930,877,943.67
4现金管理余额1,65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1,712,562,587.36

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亦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

日,为配合“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本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26日,原“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对应的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原“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对应的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原“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原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8月2日和10月9日,本公司先后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24年

日及2025年

日,本公司分别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2025年

日,本公司分别在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2024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

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

日,本公司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5亿元,其中定期存款1.5亿元,大额存单3亿元,结构性存款12亿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类型金额起止时间是否到期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560,000,0002024/07/30-2025/02/04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150,000,0002024/11/13-2025/02/13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210,000,0002024/11/13-2025/02/13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1,100,000,0002025/02/14-2025/02/28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310,000,0002025/01/02-2025/02/13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170,000,0002025/01/02-2025/02/13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100,000,0002025/01/17-2025/02/13
徽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大额存单大额存单300,000,0002025/02/28-2026/02/28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200,000,0002025/02/28-2025/08/28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500,000,0002025/02/28-2025/08/28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120,000,0002025/04/03-2025/10/09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30,000,0002025/04/03-2025/10/09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300,000,0002025/06/09-2025/09/09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70,000,0002025/10/17-2026/01/19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80,000,0002025/10/17-2026/01/19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4/04/22-2025/01/17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400,000,0002025/03/04-2025/03/31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5/03/04-2025/03/31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5/04/01-2025/04/29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400,000,0002025/04/01-2025/04/29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390,000,0002025/04/30-2025/06/03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5/04/30-2025/06/03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2025/04/30-2025/06/03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8,000,0002025/06/10-2025/09/09
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5/06/10-2025/09/09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92,000,0002025/06/11-2025/09/08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700,000,0002025/08/29-2026/03/23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400,000,0002025/09/16-2026/03/25
江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10,000,0002025/09/16-2026/03/25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90,000,0002025/09/16-2026/03/25
已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实际收益合计25,066,169.78
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1,650,000,000.00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调整“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及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根据政府审批程序、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及“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投资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后)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2029年6月30日2030年12月31日第一年(2021年度):168.29第二年(2022年度):334.94第三年(2023年度):439.07第四年(2024年度):72.62第五年(2025年度):192.72第六年(2026年度):1,300.00第七年(2027年度):
10,000.00第八年(2028年度):16,000.00第九年(2029年度):10,000.00第十年(2030年度):6,489.78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2026年12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第一年(2021年度):353.42第二年(2022年度):2,000.00第三年(2023年度):390.70第四年(2024年度):1,000.00第五年(2025年度):406.62第六年(2026年度):480.00第七年(2027年度):500.00第八年(2028年度):869.26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

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并已于2018年完成置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宝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宝股份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737.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9.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6,304.3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726.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9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103,459.2724,416.11-24,416.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44,997.42192.721,207.642.68%2030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
3、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6,000.00406.623,287.9854.80%2028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
4、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47,051.391,917.54-1,917.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15,793.6917.09-17.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64,879.8764,879.87-64,879.8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1,184.21[注]142,228.03599.3495,726.23----------
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
合计231,184.21142,228.03599.3495,726.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用于本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间接获得综合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根据政府审批程序、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决定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及“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究内容从食品用香精和食品技术研发,调整为食品用香精、烟用香精、新型烟草材料等研究;项目建设方式由在原有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厂房基础上改造,调整为在原地址重建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4,997.42万元。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1年4月10日刊登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6.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4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8年度,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76.0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本公司初始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31,184.21万元,调整后所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2、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9年6月30日调整至2030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本次调整已经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44,997.42192.721,207.642.68%2030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新建项目6,000.00406.623,287.9854.80%2028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
已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不适用-1,917.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已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不适用-24,416.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0,997.42599.3430,829.2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调整“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终止“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及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2023年3月30日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9年6月30日调整至2030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本次调整已经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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