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华荣先生、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 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不 在公司专职或者未担任公司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或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年6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工作岗位、权责相结合、承担风险、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 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