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证券简称:兆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工商登记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2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4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61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461人 | ||||
|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 业务收入总额 | 26.14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1.03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4.82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97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3.8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0家(汽车制造业)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3.诚信记录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纪律处分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写明上市公司简称) |
| 项目合伙人 | 陈红兰 | 2013 | 2011 | 2025 | 2025 | 司太立、春晖仪表、中简科技、首药控股、咸亨股份、兆丰股份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红兰 | 2013 | 2011 | 2025 | 2025 | 司太立、春晖仪表、中简科技、首药控股、咸亨股份、兆丰股份 |
| 徐文翀 | 2024 | 2019 | 2025 | 2026 | 雪龙股份 |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雷 | 2009年 | 2013年 | 2007年 | 2025 | 启明信息、精进电动、星球石墨、兆丰股份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