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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建科院股票代码30067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培李晔霖
电话0755-239505250755-239505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
电子信箱ibrir@ibrcn.comibrir@ibrc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16,632,152.15152,312,869.38153,333,344.87-2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365,218.10-28,436,106.33-29,054,996.62-8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372,447.82-31,488,040.04-32,150,843.07-7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053,253.82-77,138,797.85-81,035,111.22-1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39-0.1939-0.1981-83.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39-0.1939-0.1981-83.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3%-4.79%-4.87%-4.3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388,803,978.621,491,471,601.801,491,471,601.80-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50,330,947.34605,162,832.44605,162,832.44-9.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64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2.86%62,857,1430不适用62,857,143
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1%8,816,6000不适用8,816,600
李斌境内自然人0.94%1,381,1000不适用1,381,100
深圳市华和兴机电环保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2%1,343,0000不适用1,343,000
张孝飞境内自然人0.52%763,2000不适用763,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法人0.47%685,0000不适用685,000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45%658,0000不适用658,000
BARCLAYSBANKPLC境内自然人0.41%608,6000不适用608,600
吕和武境内自然人0.40%587,4000不适用587,400
许春凤境内自然人0.34%500,1000不适用500,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2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3-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李斌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81,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81,100股;此外,前10名其他普通股股东中无其他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及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

1.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参股公司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玖伊园)16%股权,于2025年1月20日产生受让方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与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2025年2月13日取得全部交易价款,公司不再持有荆门玖伊园任何股权,所派出至该公司的董事、监事均已辞职,无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2.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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