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9号)批复,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452,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1,114,999,984.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8,184,06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815,920.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14号)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户名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金额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 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 | |
| 户名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金额 | ||
| 分行 | 京分行 | 度合作区分行 | ||
| 账号 | 15503666666612 | 634297138 | 19630078801800001393 | |
| 募集资金期初金额 | 16,947.07 | 65,522.29 | 57,087.27 | 139,556.63 |
| 加:补流资金返回 | 175,599,885.82 | 161,450,000.00 | 212,548,834.41 | 549,598,720.23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43,000,000.00 | 125,000,000.00 | 155,000,000.00 | 423,000,000.00 |
|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32,610,895.28 | 36,496,516.83 | 57,581,728.94 | 126,689,141.05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06.89 | 1,279.03 | 12,373.82 | 14,159.74 |
| 余额 | 6,444.50 | 20,284.49 | 36,566.56 | 63,295.55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面向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在线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宇信科技 | 28,174.11 | 18,539.48 | 9,634.63 |
| 2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分析及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宇信科技 | 38,499.08 | 26,183.19 | 12,315.89 |
| 3 | 全面风险与价值管理建设项目 | 宇信科技 | 24,994.28 | 16,187.50 | 8,806.7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9,832.53 | 19,832.53 | 0 |
| 合计 | — | 111,500.00 | 80,742.70 | 30,757.30 |
二、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前期调整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的初始投资计划,公司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为三年,以公司开始投入相关项目的时间测算,三个项目原预计于2023年
月项目建设完成,即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家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建设以来,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在场地购置等方面控制了投资节奏,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公司预计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前期计划在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虑到后续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影响,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计划对三个募投项目建设期再延期一年,即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及监督,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蔡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