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74证券简称:宇信科技公告编号:
2025-080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一、本次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内容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科”)75%的股权,王默、珠海宇信融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信融和”)、珠海宇信志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信志融”)合计持有剩余25%的股权。王默、宇信融和、宇信志融本次合计拟转让16%的股权,分别拟转让给黄伟龙10%股权、翟汉斌5%股权、李江1%股权;经过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转让对价分别为
663.36万元、
331.68万元、
66.34万元;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数科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75%,杭州数科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二)关联关系说明翟汉斌、李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翟汉斌、李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上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议案。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出让方及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1、王默:中国国籍,公司与该出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珠海宇信融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AX8408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798号11栋1904房
(4)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芝玲
(5)注册资本:388.7100万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21-10-20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合伙人持股情况:陈芝玲持股比例为61.95%;李江持股比例为
7.05%,其余16名合伙人合计持有31%。
(9)关联关系:宇信融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芝玲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有限合伙人李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余16名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综上,宇信融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宇信融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珠海宇信志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AWTB9A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798号3栋1205房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江
(5)注册资本:361.2900万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21-10-20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合伙人持股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江持股比例为51.40%,其余19名有限合伙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8.60%。
(9)关联关系:宇信志融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宇信志融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后,李江将退出宇信志融,不再是宇信志融执行事务合伙人。
(10)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宇信志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黄伟龙:中国国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黄伟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翟汉斌:中国国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翟汉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江:中国国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7BYY2K40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1号1幢418室
法定代表人:翟汉斌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交易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杭州数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12,346.94 | 31,226.57 |
| 负债总额 | 6,138.48 | 24,018.28 |
| 净资产 | 6,208.47 | 7,208.29 |
| 财务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5,863.93 | 12,291.82 |
| 净利润 | 549.92 | 1,508.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2.07 | -8,777.08 |
(三)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本次交易前: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50.00 | 75.00% |
| 2 | 王默 | 500.00 | 10.00% |
| 3 | 珠海宇信融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8.71 | 7.77% |
| 4 | 珠海宇信志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1.29 | 7.23% |
| 合计 | 5000.00 | 100% | |
本次交易后: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50.00 | 75.00% |
| 2 | 黄伟龙 | 500.00 | 10.00% |
| 4 | 珠海宇信融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56 | 5.59% |
| 4 | 翟汉斌 | 250.00 | 5.00% |
| 5 | 珠海宇信志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0.44 | 3.41% |
| 6 | 李江 | 50.00 | 1.00% |
| 合计 | 5000.00 | 100% | |
四、本次放弃权利对应股权的转让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杭州数科202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6,633.57万元为基础,按照各自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转让对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公司作为杭州数科的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行使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各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是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数科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数科的股权比例不变。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不会改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且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
议案。
九、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16%股权转让对应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享有的权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