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7月18日9:30在公司1层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张二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张二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张二东: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10月参加工作。自2004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部总监、IT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董事等职务;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至今任北京精彩时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截至目前,张二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精彩时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外,张二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