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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关于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 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15 亿元)的科技创 新债券,并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 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 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5 年(含15 年),具体期限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三)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 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四)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 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

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 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提高融资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 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科技创新债 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 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 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 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 集资金用途、债务融资工具品种进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 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 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若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成功注册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 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同时依托市场化定价机制降低 综合融资成本,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且后续发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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