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证券简称:贝达药业公告编号:2025-06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3 | 发行时间 | √ |
| 2.04 | 发行方式 | √ |
| 2.05 | 发行规模 | √ |
| 2.06 | 定价方式 | √ |
| 2.07 | 发行对象 | √ |
| 2.08 | 发售原则 | √ |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1.00 | 逐项审议《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11.0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 |
| 11.02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1.0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1.0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2.00 | 逐项审议《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2.0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 √ |
| 12.02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 √ |
| 12.0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 √ |
| 12.0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 |
| 12.05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 |
2、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等公告。
3、特别提示及说明
(1)提案1.00~7.00、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互斥提案和逐项表决提案。提案编码
为总议案,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
月
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7:00。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1100。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灵犀、沈剑豪联系电话:0571-89265665传真:0571-89265665联系邮箱:
betta0107@bettapharma.com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6、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持股数量:股受托人姓名(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3 | 发行时间 | √ | |||
| 2.04 | 发行方式 | √ | |||
| 2.05 | 发行规模 | √ | |||
| 2.06 | 定价方式 | √ | |||
| 2.07 | 发行对象 | √ | |||
| 2.08 | 发售原则 | √ | |||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1.00 | 逐项审议《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 |
| 11.0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 |
| 11.02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1.0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1.0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12.00 | 逐项审议《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01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 √ |
| 12.02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 √ |
| 12.03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 √ |
| 12.04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 |
| 12.05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 |
见投票:
□可以□不可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 法人股东注册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25年月日
附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8,投票简称:贝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