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王义涛、黄水荣、那恪、邹海培通讯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敬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考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余刚、黄水荣、那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1月7日(星期三)13:30在江苏三超报告厅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