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922号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邮政编码:100738电话 +86 (10) 8508 5000传真 +86 (10) 8518 5111网址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对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922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对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922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晓冬
于嘉辉
中国 北京2026年3月27日
附件: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合并并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76,13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1元,共计募集资金62,558.4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9.19万元及对应的增值税38.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870.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1.70万元,加回增值税38.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1,67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号)。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合并并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17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3.02万元及对应的增值税46.98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37,3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98万元后,加回承销保荐税金46.98万元和持续督导费用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9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1,677.58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1,802.7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506.02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576.52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74 | |
|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 C3 | 1.37注1 | |
| 节余资金转出 | C4 | 1,812.74注2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3,379.2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515.76 | |
|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 D3=C3 | 1.37 | |
| 节余资金转出 | D4=C4 | 1,812.7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0.00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 差 异 | G=E-F | 0.00 | |
注1:公司“年产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6%股份完成后,公司注销该专项账户产生节余1.37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公司“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中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为1,812.74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将该部分金额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7,194.00 | |
| 截至期初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B1 | 37,574.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80.83 | |
| 本期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C1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0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D1=B1+C1 | 37,574.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80.8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0.00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 差 异 | G=E-F | 0.00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博通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将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转出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相关情况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蓉博通信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鉴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长芯盛
18.16%股份已完成,同时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亦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另外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无下一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计划。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银行结息后账户节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合计 13,658.77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预计为 1,806.02万元,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部分合同的质保金尚未进入结算环节,该部分款项后续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为1,812.74万元,当日转至一般户按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79650188000353569 | / | 2021年12月29日办理销户手续 |
| 长芯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 632849934 | / | 2025年5月26日办理销户手续 |
| 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 33050110836109300548 | / | 2022 年 8月 23 日办理销户手续 |
| 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 | 634702187 | / | 结存至一般户用于弥补流动资金 |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 | 86011110 00084621 5 | / | 2025 年 5月 29日办理销户手续 |
| 合 计 | / |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8015000013581 | / | 2025年5月28日办理销户手续 |
| 合 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3《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附件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1,677.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76.5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392.5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379.2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425.5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8.79%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 是 | 10,00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 是 | 33,477.58 | 1,052.00 | 0.00 | 1,052.00 | - | 不适用 | -58.99 | 不适用 | 是 |
| 3.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 | 是 | 25,033.00 | 1,911.37 | 24,397.87 | 97.46 | 2025年6月 | 22.77 | 否 | 否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200.00 | 18,200.00 | 0.00 | 18,264.21 | 100.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6%股份 | 是 | 17,392.58 | 19,665.15 | 19,665.1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1,677.58 | 61,677.58 | 21,576.52 | 63,379.23 | - | - | -36.22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随着光模块市场竞争加剧,受行业集中度高及产品迭代速度快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低速率硅光收发模块的重点客户开发和商业化部署进程未达预期,且面向 5G 无线前传的硅光收发模块,较传统分立式光收发 | |||||||||
| 模块在成本上无明显竞争优势,该类产品的发展与交付低于预期。公司“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的继续推进可能导致项目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回收期也可能会有所延长。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6%股份。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1月实施完成。 2、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建成投产,但受行业竞争激烈、产品毛利下降以及商业化建设部署进程未达预期等多重影响,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都迪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原项目已投入金额结转至新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同时调整“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 15,033.00 万元募集资金至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调整后,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总投资 25,033.00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承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实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39.76 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779 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进行结项,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最终结转金额为1,812.74万元。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
| 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部分合同的质保金尚未进入结算环节,该部分款项后续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 | 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和年产30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 25,033.00 | 1,911.37 | 24,397.87 | 97.46 | 2025 年 6 月 | 22.77 | 否 | 否 |
| 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18.16%股份 | 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 17,392.58 | 19,665.15 | 19,665.1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42,425.58 | 21,576.52 | 44,063.02 | - | - | 22.77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原项目已投入金额结转至新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同时调整“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 15,033.00 万元募集资金至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调整后,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总投资 25,033.00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承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实施。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6%股份。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实施完成。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建成投产,但受行业竞争激烈、产品毛利下降以及商业化建设部署进程未达预期等多重影响,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附件3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7,19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574.8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194.00 | 37,194.00 | 0.00 | 37,574.83 | 101.02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194.00 | 37,194.00 | 0.00 | 37,574.83 | 101.02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