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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3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 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 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 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 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 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

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 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 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晨数智融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数智融鑫”) 拟与Silverlake Structured Services Sdn Bhd.签订软件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 1,348.84 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2,400 万元(实际金额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实 时汇率为准)。公司拟就合同约定的新晨数智融鑫相关履约责任为其提供履约担 保。该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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