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9,559,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11,477,955.5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4,252,505.25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81,090.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08,361.33元,支付普通股股利8,189,876.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935,357.87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083,613.2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6,764,818.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08,361.33元,支付普通股股利8,189,876.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450,194.13元。公司总股本为229,559,110股。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9,559,1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11,477,955.5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1,477,955.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10%。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477,955.50 | 8,189,876.57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081,090.52 | 72,366,839.38 | 32,645,780.37 |
| 研发投入(元) | 31,353,288.89 | 31,583,068.20 | 28,091,326.69 |
| 营业收入(元) | 710,487,057.78 | 861,508,189.96 | 668,353,736.1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9,935,357.87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4,450,194.13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667,832.0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031,236.7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667,832.0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 4.06% | ||
|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19,667,832.0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