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涂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涂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涂兵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 年5 月7 日至2028 年5 月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涂兵先生承诺离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涂兵先生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涂兵先生在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董事会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涂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 拟补选林春怡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春怡女士有关材料已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春怡,1973 年3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重庆交通学院交通土建工程专业。1995 年7 月参加工作,曾在四川省交通厅科研所桥梁 设计处、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路四处、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勘测规划 设计研究院环保设计处、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工作,历任原四 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投资评价岗专员,四川省交通建 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藏区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林春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