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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2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清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达威华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锦绣三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根据安徽达威华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出具的对外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通过对相关公开信息、担保文件、审计报告,以及前次借款出具的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的核查,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董事:陈清胜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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