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 年3 月10 日召开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授权公司董 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 民币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含本数)的 回购资金总额,以不超过人民币30.64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 公司股份,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64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979,1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22%;按 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64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142,2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具体以实 际回购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 号院2 号楼国 樽赢地中心A 座E 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57321010
5、电子邮箱:securities@git.com.cn
6、邮政编码:100027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信封上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 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