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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田中精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蔷薇资本)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田中精机股票代码:300461

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骏豪中央公园A1座23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田中精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9年9月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至总股本5%以下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蔷薇资本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830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骏豪中央公园A1座23层法定代表人:谭振宇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3N1X4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互联网技术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08月21日至长久股权结构:蔷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谭振宇执行董事、经理中国北京
李光楠监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前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情况2019年7月20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蔷薇资本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公司9,867,526股股票。2019年9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相关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日期为2019年9月3日。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19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公司总股本由124,595,028股变动至121,642,380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

7.91968%变为8.11191%。

2020年8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总股本由121,642,380股变动至121,104,000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

8.11191%变为8.14798%。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公司总股本由121,104,000股增加至129,806,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8.14798%变为7.60175%。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公司总股本由129,806,000股增加至130,404,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7.60175%变为7.56689%。

2022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总股本由130,404,000股变动至130,328,000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

7.56689%变为7.57130%。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后,公司总股本由130,328,000股增加至160,022,492股,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7.57130%变为6.16634%。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总股本由160,022,492股变动至155,741,692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持股比例由6.16634%变为6.33583%。

2025年5月29日,蔷薇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累计交易公司股份817,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10%。本次权益变动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由9,867,526股变动至9,049,731股,持股比例由6.33583%变为5.81073%。

2025年6月5日,蔷薇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累计交易公司股份7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50%。本次权益变动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由9,049,731股变动至8,310,731股,持股比例由5.81073%变为5.33623%。

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总股本由155,741,692股增加至157,056,69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8,310,731股,持股比例由5.33623%变为5.29155%。

2025年10月29日,蔷薇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累计交易公司股份4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155%。本次权益变动后,蔷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由8,310,731股变动至7,852,831股,持股比例由5.29155%变为

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867,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96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852,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占当时总持股数量占当时总
(股)股本比例(%)(股)股本比例(%)
蔷薇资本合计持有股份9,867,5267.919687,852,831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867,5267.919687,852,831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蔷薇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19年9月3日总股本124,595,028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10月29日总股本157,056,6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质押股份情况
质权人质押用途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蔷薇资本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为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7,787,0264.9581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852,83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852,83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质押7,787,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8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蔷薇资本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19.641,556,7950.99960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股东自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注2:上述减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6月20日总股本155,741,692股为基数计算。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振宇2025年10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振宇2025年10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嘉善县
股票简称田中精机股票代码3004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蔷薇资本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83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注:因公司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9,867,526股持股比例:7.919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2,014,695股变动比例:-2.91969%(含被动变化)变动后数量:7,852,831股持股比例:4.999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方式: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支付资金。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1,556,795股股票)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振宇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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