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剑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相关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