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 号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27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 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 号;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 务所备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人员信息:截至2025 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 人。
业务规模:上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6.834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789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45 亿 元。
2025 年度为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 业;农林牧渔;其中有8 家为与公司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1,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 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及2025 年6 月19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 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7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结合视频参会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四)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